「垫资注册公司」 垫资注册公司会计如何做?垫资注册公司会计如何做帐

文章作者:看转网

发布时间:2021-03-25


有垫资注册公司:如何做好有垫资注册公司的会计核算?注册公司的会计怎么做账?询问知识渊博的人

一、垫资是有一定风险性,是一种违法行为,查处到会处以抽逃注册资本5-15%的罚款.情节严重负担刑事责任。 是否垫资可以从账务中查出来,所以采用垫资成立公司,会计做帐是关键。 会计凭原始凭证做账。 四、因此采用垫资一定要垫资机构出具以下做账原始凭证: 1、现金交款单(回单)即为钱存入验资帐户证明,假如没有这张凭证,会计无法做帐,跟本反应不出来注册资本是否存入验资专户。 2、贷方特种转帐凭证即为钱从验资专户转入基本账户凭证 宗上所述:找垫资机构代为办理有公司应当有: 1、营业执照2、代码证3、国、地税登记证4、章5、验资报告 重点注意的是: 1、现金交款单(回单) 2、贷方特种转帐凭证 3、现金支票存根或转账支票存根 垫资费用大概是按照所垫资金0.8%收取。“冠亚工商”为你解答 收起回答

有垫资的注册公司:有垫资的注册公司成本是多少?爱求知的人

这个要根据你的注册资本来定,一般代理注册公司会收取小部分垫资费用

垫付注册公司:我有个朋友开了家公司,让注册公司代他注册,注册资金也是他垫付的...

这里存在着风险,也就是注册资金问题,如果一分钱也没有,将涉嫌抽逃注册资本的处罚,因此,最好注销掉。

注册资本为预付资金的公司:【甲、乙两家公司共同发起设立注册资本为1亿元的丙公司...

不可以,必须由各自公司的银行帐户汇入C公司验资户进行验资。

预注册公司:我想开公司,但是需要注册资金100万的公司。怎么才能用更少的钱注册这样的公司?

如果只是要注册公司用100万,那就找个代注册公司垫资,是专门代人注册公司的公司。
如果是公司运营需要100万流转资金,朋友那就加油吧!

预注册公司:什么是预注册公司?

目前注册公司有认缴制注册公司和垫资注册公司。所以的认缴制注册公司,注册资本不变,但实收资本是零。所谓的垫资,就是把实收资本帮您打到银行垫资,出验资报告。这样的话,实收资本就是实实在在的实收资本了。

预投资注册公司:公司法

无论是90年代的“十亿人九亿商人”,还是目前的“大众创业创新”,公司都是主流的企业组织形式。知乎也有很多关于公司法的相关问题。回复一下这个帖子,公司通过公账户转钱到员工账户,然后让员工转到老板私人账户是否违法?员工应该承担什么责任?-bank
,介绍公司法的相关知识点。写完了再考虑增加更多内容,扩展成专栏。因为是概括性介绍,水平有限,可能会有错误,请谅解。

公司责任制介绍如下:(以下规则不完全适用于上市公司)

甲出60万,乙出40万成立公司。只要实际投入到位,运营失败,A、B都不负责。即损失100万后,债权人不能带走两个股东。这叫有限责任。也就是说,如果A再有一套房子和一辆价值500万的车,债权人只能一脸茫然。在这种有限责任制度下,股东承担的风险有限,相当于鼓励大家投资成立公司。

A没钱也要开公司,通过民营商贸城或其他注册公司预支60万,验资后立即提取。这叫虚假出资。经营一段时间后直接退出的,称为退出出资。就责任而言,两者在实践中差别不大,因为责任是一样的。债权人可以要求股东承担抽逃或者虚假出资的责任,也可以要求民营经济城市、银行、会计师事务所等部门承担责任。以前案件多,官司多。

公司债权人要求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在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未清偿部分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已经承担上述责任。其他债权人提出相同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如需详细了解会计师的责任,请参阅《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审计业务活动民事侵权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法释〔2007〕12号)。

公司资本的落实可以为公司的经营奠定基础,也为债权人承担责任提供了保障。但在2014年,随着降低创业门槛的要求,公司注册资本由实缴制改为认缴制,即一是公司注册成立时不再要求股东实际缴纳出资,二是不再组织第三方中介机构验资。当然金融机构等一些特定行业除外。这样,就意味着不信任营业执照上的公司注册资本。当然,为了弥补这一不足,国家出台了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制度,要求企业通过网络平台向市场公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或股份公司发起人认缴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等信息。

无论是实缴制还是认缴制,由于虚假出资,仅依靠注册资本与对方交易都存在风险。有的时候,还不如去查阅裁判文书网,看看对方的诉讼记录。

如果B承诺出资,但未出资,A可能会召开股东大会限制B分红,甚至开除B的股东资格。后者称为股东退市诉讼。

第十六条股东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出资义务或者抽逃出资的,公司应当根据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对股东的权利作出相应的合理限制,如利润分配请求权、新股认购权、剩余财产分配请求权等。股东请求认定限制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十七条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不履行出资义务或者抽回全部出资,经公司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缴纳或者返还出资的,公司应当经股东会决议终止股东资格。股东请求确认注销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公司成立时,甲、乙双方可以通过公司章程规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这个东西就像夫妻之间的约定,“你耕田我织布”或者“你挣钱养家,我负责长得漂亮”,只要不违法,随便约定。当然,有些事情法律允许自由约定。比如股东持股比例、分红比例、认购新资本比例可能与出资比例不一致,表决权可能与出资比例不一致,股权转让时剩余股东的同意权和优先购买权可能受到公司章程的限制。有些事情,法律不允许自由约定,比如不能约定一个股东在公司亏损时可以原价退股。

a是大股东和控股股东,B是小股东。不管怎么投,A总能控制公司,B也懒得参与运营,只想参与分红。因为无论如何,在大多数情况下,A是大股东,这叫资本多数决(钱是我爷爷)。

控股股东,是指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50%以上或者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资本总额50%以上的股东;出资额或者持股比例虽不足50%,但根据出资额或者持股比例享有的表决权足以对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

a可以指定自己为法定代表人,控制公章。法人代表和法人是混淆的概念。作为法定代表人需要注意什么?请参考我作为法定代表人回复时需要注意的事项。-创业。此贴收录在知乎的纸质书《正义女神不睁眼》。

公章代表什么?在中国法律下,公章代表一切,人们往往被否定印章,这也可能是长期受到我国集体主义文化的影响。拿公章敲担保会让公司承担很大责任。在英美公司的运营机制中,对外交易往往依赖于董事会的授权决议,授权决议必须由董事逐一签署(根据表决机制),伪造他人签名要负刑事责任。公章和签名最大的问题是,在审判实践中,有时很难查出公章是谁盖章或伪造的。而且签的时候一做笔迹鉴定就可以落实责任人。所以经常会有这样的说法,我们公司的公章保管不当,被一个员工盗用,老板不知道,不应该承担责任。当然,没有法官会无视他。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最高人民法院的案例已经一次又一次明确表示,无论股东会、董事会是否授权(上市公司除外),加盖公章都要承担责任。

如果公司经营良好,A想垄断利润,但不想让B知道公司的利润,又不给B看账本,B可以提起诉讼查账,聘请会计师查账。这叫股东知情权诉讼。

第三十三条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决议、监事会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

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的会计账簿。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交书面请求,说明目的。公司有合理依据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不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绝提供查阅,并应当自股东书面请求之日起15日内书面答复股东,说明理由。公司拒绝提供检查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检查。

在运营过程中,A和B觉得应该做大做强,C被引进,出资50万成为第二大股东。这叫增资,原股东股权比例会相应稀释。初创公司一旦做大,一些老板就会试图稀释核心员工已经获得的股权。

第三十四条股东应当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红;公司增资时,股东有权按实缴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但除非全体股东同意不按出资比例分红或按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

c觉得如果被A和B骗了,会做尽职调查,看看公司有没有A和B声称的那么好。当然,只要A和B什么都不说,比如对外担保,因为是或有负债,不一定能体现在财务账本或者相关资料上,C也不一定能找到,所以踩雷很不幸。这也是公司重组和破产重组的一个重要区别。在重组过程中,重组方可能陷入担保黑洞,破产重组是法院主持的程序。在这一程序中,如果担保权人不申报债权,权利就无法得到保护,因此重组方可以找到隐性担保。

如果C是战略投资者,PE/VC等。,想不到A和B把公司说的那么好,稍微狠一点就行了,逼他们签一个赌资协议(估值调整协议),要求他们在特定时期内取得多少业绩或者必须上市。如果不满足条件,A和B就会亏损(投资加利息),回购C的股份,或者抢A和B的股份,这就是俏江南控股权的变化是如何一步步发生的。这种协议得到了司法机关的认可和支持。(见作者http://zhuanlan.zhihu.com/fuwangezy/20184563的另一篇文章)

C对公司的投资其实来自D. D由于各种原因不方便出面,比如一些公职身份或者外国投资者身份,只是站在幕后为C持股买单。c将与D签订代理协议,约定出资由D支付,公司分红由D支付..

如果公司经营有分红,而C不把分红给D,则D起诉C要求按代持协议履行,法院通常判决支持。
如果C对外负债,而C的债权人查封了C在该公司的股权准备拍卖,D跳出来说股份是他的,法律只能说对不起,谁叫你把股权登记在C名下。
如果C把代持的股权转给F,F不知道是代持的,正常付款并办理变更登记,F就取得了股权。C转身把股权转让款拿去赌博输掉了,D也只能欲哭无泪,不能问F要。
如果D觉得代持风险太大,准备从幕后站到前台,把自己登记为股东。这有个比较文艺点的专业术语,叫隐名股东显名化,D可以提出股东资格确认之诉,要求把自己登记为公司的股东。但是A、B坚决不同意,提出他们对C比较熟悉,不认可D的股东身份,D也只好无奈黯然走开。


第二十四条【实际出资人】有限责任公司的实际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订立合同,约定实际出资人出资并享有出资权利,名义出资人为名义股东。实际投资者与名义股东对合同效力有争议的,没有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情形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合同有效。

前款所称实际投资者与名义股东之间存在投资权益归属纠纷,实际投资者以实际履行出资义务为由向名义股东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名义股东以记载于股东名册并经公司登记机关登记为由否定实际投资者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实际投资者未经公司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请求公司变更股东、出具出资证明书、记载于股东名册、记载于公司章程并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A、B、C是三方对抗,A再也不能说了。B和C合并,股权比例大于A,当然可以拒绝A的提议。有一天,B和C真的很苦恼。他们一起开会,形成了决议,开除了A. A的法定代表人不服,说你秘密开会,没有通知我,程序错误,起诉撤销决议,这叫撤销股东会决议的诉讼。法院将支持撤销的请求。

第二十二条公司股东会、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决议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的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

确实有必要在程序上给A一个机会。如果A在股东大会上还记得创业的历史,可能一把鼻涕一把泪就能挽回B的心。如果A和B再联手,C就没有机会了。但是,B想起A多年不分红,不让他看账本。这种“冷暴力”实在受不了,决定投入C的怀抱,于是,B和C再次见面,告知A这次会议的召开和通知完全符合法律和章程,A的法定代表人被豁免,C被任命为新的法定代表人。

a很不爽,没有交出公章。公章没了怎么办?b和C去工商局办理变更手续。结果有些工商局机械执法,说可以更换法定代表人,原法定代表人必须签字盖章。a不配合,面对这个无限循环,B和C都傻眼了。许多外国投资者遇到这种情况,他们在本国获得的法律知识只能令人困惑。怎么解决?一种方式是提起返还公司执照的诉讼,让A交出执照,即把执照作为公司财产处理。但是在诉讼的情况下,A说公章被老鼠拿走了,判决很难执行。还有一种方式是提起诉讼确认公司决议的效力,即确认更换法定代表人的决议的效力,到工商局办理变更手续。但是诉讼总是费时费力的。这个更换法定代表人的问题受到了外国投资者的批评。

假设没有更换法定代表人,A仍然控制着公司,但是B和C发现A经常直接从公司拿钱用于自己的开销,比如让公司直接出钱给自己买车买房,这些房产都是以自己的名义登记的。这样公司的账目就不规范了,自己的钱也不从公司的钱里分。

A的这种行为,对于B、C来训,相当于公司的利润就被侵蚀,B、C的利益受损,B、C掌握证据之后,可以提起诉讼,让A把这些挪用的钱交出来。这叫损害公司利益责任纠纷。
A的这种行为,无疑是减少了公司的资产,使得公司对外偿还债务的能力减弱。如果该公司资产为200万,但对外负债累累250万,导致资不抵债,债权人打官司执行公司财产,还差50万的缺口,这时候,债权人发现了A的挪用行为证据充分,债权人有权主张公司失去有限责任的保护,要求法院否认公司人格,即除了出资的60万外,A自己的财产包括房子车子要拿出来偿还公司债务缺口50万。如果缺口是500万,则A就变成穷光蛋。这叫股东侵害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


第二十条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权利,不得滥用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那么,A想好了,就偷偷拿公司的钱,可能借员工的账户转账,也可能通过其他方式转账。但是这个时候有一个问题,就是怎么做会计。比如员工借钱,可以借钱还。

公司可以要求员工还款,这叫民间借贷纠纷。
A控制公司不愿意主张员工还款,B、C跳出起诉要求员工向公司还款,这叫股东派生诉讼。
如果公司欠债不还,而债权人知道员工还欠公司钱,可以主张员工直接向债权人还款,这叫代位权诉讼。


当然,A也有可能通过更为老练的手段侵吞公司资产,比如把100元的50元卖给自己或者自己控制的公司,拿走公司的资产。这叫关联交易。也有可能给自己更高的工资,大量的个人费用由公司报销。b、C股东会很痛苦,但往往无能为力。这就是为什么开公司不仅仅是资本的合作,更是人与人之间的合作,信任关系最重要,否则小股东会被杀。虽然法律规定中有一些限制,但在实践中,由于证据难以获得,这类诉讼并不容易胜诉。

第十二条
公司成立后,公司、股东或者公司债权人以相关股东的行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损害公司权益为由,请求认定股东逃避出资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制作虚假财务会计报表,虚增利润用于分配;
(2)通过虚构的债权债务关系转让出资;【/br/】(3)利用关联交易转让出资;【/br/】(四)其他未经法定程序抽逃出资的行为。

因为国内很多民营公司都是这样做的,自己的钱没有从公司的钱中分出来,非常不规范,以至于银行不再相信公司的有限责任制度。企业往往要求股东和法定代表人提供不泄密的担保,这样股东就无法逃避责任,除非把钱转移到家族之外。这也给司法机关带来了麻烦,因为每一个银行催款案件都有十几个被告,为他们服务很麻烦。有时候企业主不还款,银行要求限制提供担保的孩子出国读大学,影响学业。另外,我国没有个人破产制度。一旦手术失败,就不可能东山再起。此外,一些企业主还借高利贷,要么逃跑,要么自杀。在鼓励创业的时代,应该引入个人破产制度。在这方面,我们应该学习美国的破产法。他们应该在立法之初就写清楚,给失败的企业和个人一个全新的开始机会。(重新开始)

公司做的不好,会被工商撤销或者股东讨论后关闭,但是不经过清算程序就关闭的,也要负责。因为公司注销有一套严格的程序,关键是先进行清算,保护债权人的利益。拥有比债务更多的资本会更好,但仍有必要宣布已知的债权人。如果这些资产资不抵债,它们就必须进行破产清算。股东未按法定注销程序履行清算义务,如丢失账簿,造成债权人财产损失,公司未来所欠全部债务由股东个人财产清偿,股东责任由有限责任变更为无限责任。此时,外部责任是连带的。A是大股东承担责任没有错,而B和C是抑郁的,因为不参与业务,都要承担这个责任。这叫股东的清算责任。但在国内,一些上市公司甚至宣布账本被盗,想逃避责任也很奇妙。这一责任在1993年《公司法》颁布之初并未受到重视,但在《公司法》实施多年后,于2008年通过《公司法》司法解释得到加强,可谓乱世之重典。这种风险值得创业者关注。

第十八条【清算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控股股东未在法定期限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导致公司财产贬值、灭失、毁损或者灭失,债权人主张应当在造成损失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支持。【/br/】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控股股东怠于履行义务,造成公司主要财产、账簿和重要文件损失,无法清偿的。债权人主张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支持。
以上情况是实际控制器造成的。债权人主张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债务承担相应民事责任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支持。

以上法律来源于公司法或公司法司法解释。


后记:写完这篇文章,在知乎的编辑催促下,终于加班了。2017年,我成了下面这本书,适合小白,他是公司法入门。如有必要,请点击链接:

《懂点公司法:写给创业者的公司法律实务》作者:FU Wang

注册有垫资的公司:注册有垫资的公司是违法的。为什么有人会帮助人们资助一家公司而不被逮捕?

垫资是可以的。为了创业发展,没有足够的注册资金,只能向朋友借钱注册,注册好了,再把钱还给朋友,这叫垫资。第一,垫资有风险,但“抽逃资金”是违法行为,会导致注册资本外逃5-15%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要负刑事责任。(不过不用太担心,只要没有举报,工商局很少查注册资金。)二、是否垫资可以从账目中查出来,所以会计是成立垫资公司的关键。4.因此,垫资机构必须出具以下原始凭证进行核算:1。现金缴款单(收据)是资金存入验资账户的凭证。如果没有这样的凭证,会计不能记账,不能反映注册资本是否存入验资账户。2.贷款人专用转账凭证是资金从验资账户转入基本存款账户的凭证。综上所述,代垫付资金机构办理的公司应该有:1。营业执照正副本。代码证书3的正本和副本。税务登记证正本和副本。公章、合同章、财务章、法人名章5。验资报告的重点是:1 .现金付款单(收据)或账单2。贷款人的特别转让证明。支票

预注册公司:预注册公司是什么意思?

注册制度改革前,注册公司需要办理验资手续,有的公司为注册资本提供验资手续。严格来说,这是违法的。新的注册管理制度改革后,不再需要提供验资手续和注册资本,在一定程度上防止了此类违法活动的发展。旧的注册政策要求验资,但本次验资仅验证公司是否有相应的注册资本。该注册资本不是传统意义上的存款,而是可以用于经营活动,必须在公司账户中准确列明,即不能挪作他用,或者不属于公司账户正常交易。至于能用多久,其实是公司注册后就可以用了。本次验资是旧营业执照上的实收资本。新的《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取消了实收资本,即无需在登记时提交注册资本验资报告。注册资本认购登记制度是工商登记制度的一项改革措施。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的决定,除涉及国家安全和公民生命财产安全的事项外,需要前置审批的事项不再实行工商登记前主管机关审批制度。商业主体向工商部门申请登记,取得营业执照后,可以从事一般生产经营活动;从事需要许可的生产经营活动,凭营业执照和有关材料向主管部门申请许可。将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放宽其他工商登记条件。注册资本实收制改为认缴制,放宽了注册资本的注册条件。注册资本由实缴注册制改为认缴注册制,注册资本注册条件放宽。具体内容如下: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3万元,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0万元,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500万元。最后,如果我的回答对你有帮助,你可以关注股权变更、同区跨区地址变更、法人变更、公司注销、地址非正常解散等情况。

预付注册公司:预付企业注册资本是什么意思?

1.企业垫付资金,简单理解为企业本身应支付的应由外部支付的资金,体现在项目中(建设房屋自行支付建设工程价款后,经项目方验收后,将工程款支付给建设方),购买过程中的不动产和价值较高的重资产(购买方没有足够的资金支付, 企业代垫付资金,购买方一次性或按约定时间分期偿还企业垫付的资金,并支付。 2.企业增资:对于有限责任公司,可以增加注册资本,即增加对企业的资本投入;对于股份公司,可以是增资扩股,即通过增加股权资本来增加对企业的总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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